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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何办理-世界新视野
2022-11-18 15:37:38 来源:社保网 编辑:news2020

【一】办理条件


【资料图】

1、年度核定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(自然年度)月平均工资,每年核定一次。单位应在汇缴每年度7月公积金之前,为缴存基数发生变动的职工办理年度核定手续。

2、个别核定。由外单位转入的职工,缴存基数发生变动的,单位应在其汇缴月度内先办理职工账户启封、再办理基数调整手续。

3、缴存基数未发生变更的“正常”状态职工账户、“封存”状态的职工账户不能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。

【二】办理地址

线下:公积金缴存银行

工商银行、 建设银行 、中国银行、 农业银行

浦发银行 、招商银行 、西安银行、 北京银行

华夏银行 、交通银行、 民生银行 、中信银行

浙商银行 、光大银行、 兴业银行、 长安银行

恒丰银行

线上:公积金网上中心

【三】办理流程

1、缴存银行:单位提供要件材料--缴存银行办理--打印业务回单

2、公积金网上中心:登录网上中心--基数调整--录入或导入--办理完成

【四】办理时间

法定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下午13:00—17:00(7、8月14:00—17:00)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通告时间为准。

【五】办理材料

1、《缴存人基数变更(调整)清册》(一式两份,加盖财务公章)纸质及电子表格;

2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
注:因申报差错造成职工基数二次变更的,另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(加盖单位公章)。

表格下载:《缴存人基数变更(调整)清册》.xls

缴存人基数变更(调整)清册--示范样表.xls

标签: 发生变动 民生银行 建设银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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